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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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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吴月凤 李赏识 本报讯 昨日,陈某将250余万元执行款汇到龙文法院的账户上。 2010年,陈某向朋友陈某斌借款220万元,后陈某斌多次催讨借款无果,于2011年底将陈某告上龙文法院。其间,法院依法冻结陈某位于厦门某小区的两套房产。一审和二审判决均支持陈某斌关于还款220万元的诉求,但判决生效后,陈某仍不还钱。8月9日,法院裁定拍卖陈某的房产,两套房产评估价值400余万元。案件进入拍卖阶段后,执行法官再次拨通陈某电话,向他分析拍卖对他的利害得失,最终陈某同意还款并四处筹集款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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