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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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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6日

刺死女友新欢 潜逃17年落网
前日法庭受审,被控故意伤害罪,当庭悔罪 说“只因太冲动”
当年年轻气盛,太冲动了!
炎平/漫画

N本报记者

韩影

本报讯 女友从湖北老家来泉打工,有了新欢。王某文不远千里来到泉州,逼退了情敌。但在发现两人藕断丝连后,他坐不住了,在情敌与女友见面时,他刺死了情敌。

逃亡17年后,王某文被警方抓获,前日,他在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控故意伤害罪。面对检方指控,他当庭悔罪,并称“只因太冲动,是激情犯罪”。

1994年,22岁的王某文,与湖北老家的女子阿梅(化名)正在热恋中。同年年初,阿梅只身一人来到晋江一服装厂打工,其间和一个25岁的宁德小伙王某辉好上了。

不久,王某文忍不住异地恋,也赶到晋江打工,这才发现,阿梅已另结新欢,阿梅承认并表示会和对方断了,王某辉也被迫离开。

同年12月21日,王某辉来到该服装厂,借机探望阿梅,王某文闻讯后,带着匕首赶到现场。两男吵了起来,王某文当场拔刀,两刀将对方放倒。酿下命案后,王某文扔下女友,开始了逃亡生活。

17年来,他辗转于湖北、内蒙古和山西等省份,隐姓埋名,靠着一手缝纫本领为生。逃亡期间,他还有了未登记的老婆,两人还领养过一个女儿。后来,一家人便在山西落了脚。去年年底,王某文在办理银行卡业务时,泄露了身份,被警方抓获。

前日,泉州中院一审在晋江开庭审理此案,40岁的王某文当庭悔罪,其辩称,自己当年年轻气盛,一时冲动犯下命案,是激情犯罪,请求轻判。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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