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11月1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B13版:理财周刊

  1. 版面导航
2012年11月1日

车险理赔慢 到底卡在哪?

(网摘图)

N本报记者 陈伟真

近年来,保险公司承诺的车险赔付速度在加快,但是车主对保险公司理赔慢的抱怨仍未消弭。在实际发生汽车理赔时,车主发现办完各种车险理赔手续,等真正拿到汽车理赔款,通常已经是近半个月后的事了,保险公司承诺的“赔付速度”为何没有兑现?问题的症结出在哪里呢?对于保险公司遥遥无期的拖延,车主又该如何维权?

近日,泉州市保险协会会长李毅文就关于车险理赔难的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据其透露,泉州市保险协会也将于近日就落实车险理赔时效问题举办行业专项会议。

理赔慢症结在于赔付核定拖延

“实际上,保险公司承诺的赔付时间与车主理解的理赔时间定义是有差异的。”李毅文介绍说,常规车险理赔的全过程涉及勘查、定损、修车、递交赔案、审核赔案、支付赔款等环节。对车主而言,这些环节都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跟进处理,都属于理赔过程,理赔时间理当全程计算。但目前保险公司广告宣传的“赔付承诺”指的仅仅是从“赔案审核通过”到“支付赔款”这一时间段。“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承诺的赔付时间只是车主在理赔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而车险理赔过程中最费时间的查勘、定损及修车环节都没有包括在里面。”李毅文说。

关于车主抱怨的“车险理赔快不起来”问题,李毅文解释说,由于保险公司与4S店相对独立,在车辆出险后,车主不仅要在4S店与保险公司之间跑手续,而且还要等4S店维修完毕并开出发票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理赔步骤,一来二去的,自然浪费很多时间。而如果碰上客户异地修车、非合作汽修厂、报价与实际维修价不统一、汽修厂发票迟迟未开导致理赔无法正常进行等复杂情况,有的保险公司更会以情形复杂、需要进行大量查勘工作为由,迟迟不支付保险金,也不作出拒赔的决定,“理赔马拉松”也就出现了。

据李毅文介绍,今年来,泉州市保险协会受理的多起车险投诉案件,以此类情形为多。

保险法规定30天内作出核定

保险公司迟迟不支付保险金,也不作出拒赔的决定。看似有很多“合理的客观原因”。那是不是意味着这场“持久战”要一直打下去?

其实不然,李毅文介绍,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但是在一些情形复杂的案件中,很多保险公司还是做不到30天内作出核定,也没有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这也是导致车险理赔慢、理赔难的重要症结所在。”李毅文说。

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另外,李毅文认为,很多被保险人缺乏法律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保险公司的拖延行为。对于保险法的这一规定,目前还有很多被保险人不清楚,也不懂得通过法律进行维权。

他建议,被保险人如果发现保险公司有无故拖延行为时,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当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进行投诉;如果还协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不过李毅文建议,当保险纠纷出现时,被保险人最好还是选择仲裁渠道进行维权。“相对来说,仲裁是一种比诉讼更快速、更便利的解决案件纠纷的方式。”李毅文说,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是由保险专家担任的,他们既熟悉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又熟悉保险实务的具体操作规程,能独立、客观、公正地裁决保险合同纠纷。而如果保险合同纠纷一旦诉诸法院,经常是打了一审打二审,到了二审再发还重审,官司打起来没完没了。

据了解,近日,泉州市保险协会就将针对目前消费者关注的车险理赔难的问题召开行业专项会议,狠抓落实保险法相关规定。同时针对车主关注的定损环节纠纷的突出问题,协会还将引入第三方公估公司,对于理赔纠纷进行公正评判。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