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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9版:福建新闻-厦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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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日

10岁女孩动物园被猴子咬伤
经调解,父母与动物园责任各半,园方承担700元
小雨被动物园猴子所咬的伤口

N见习记者 简伟雄 文/图

本报讯 在龙岩市野生动物园,10岁女孩小雨(化名)被园内的猴子咬伤腿部。事情发生之后,小雨家长和动物园方面,一直就小雨的医药费问题协商,却未有结果。昨日下午,在龙岩市新罗区法院“调解超市”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家长与园方都有责任,小雨医药费、营养费以及家长误工费等共计1400元,双方各承担700元。

独自进动物园,10岁女孩被猴子咬伤

小雨爸爸谢先生说,今年国庆节那天,自己带着女儿到中山公园游玩,其间,女儿提出,想到公园内的野生动物园看看。因为觉得没什么好看,他便给女儿买了一张票,让女儿自己拿着手机进去。

“过了一会儿,小雨走了出来,一边哭一边说好痛。”谢先生说,因为女儿是自己进的动物园,他并不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小雨出来以后,他掀起女儿的裤子一看,发现小雨的腿上,有几个清晰的牙齿印,还流着血。随后,他从女儿口中得知,这是被动物园中的猴子咬伤的。

他找到动物园方面,但动物园工作人员说,猴子是有打疫苗的,不会有问题,这个他们可以保证。谢先生放心不下,当即与动物园的人一起,把小雨带到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调解超市”平息风波

女儿被咬后的第二天,谢先生再次来到动物园,希望园方能够承担部分责任,作出赔偿,但双方因费用多少的问题,没有协商成功。

“动物园可以拍照,但是,园内是严禁摄像的,而且我们也有‘儿童进园需要大人陪护’的提示语。”动物园园长郑先生说,小雨不仅没有大人监护,还拿着手机去摄像,拿着手机越摄越近,最后跨过护栏,这样当然容易惹到猴子。昨日,记者在小雨于动物园内拍摄的手机视频中看到,小雨在拍猴子时,叫了猴子两声后,确实跨过了竹护栏,随后,便传来了小雨的叫喊声。

谢先生认为,动物园内,起隔离作用的竹护栏只有十几厘米高,不够安全,也是导致女儿被咬的原因。对此,郑园长说,动物园一直都是这样,用铁链拴住猴子。在此前,虽然也发生过小事故,但是被咬的都是一些调皮的孩子。同时,郑园长表示,小雨是有买票进入动物园的游客,她被咬伤,该负的责任他会负责,但不能全部都由他来负责。

昨日,双方在新罗区法院的“调解超市”达成调解,法院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对此,新罗区法院“调解超市”调解员也提醒,在外出游,父母应尽量在孩子身边,做好监护,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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