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消费案例
案例1:郭女士10月1日购买冰箱,价款6990元,有发票。10月6日商家送货上门,郭女士拆开箱子发现机身外壳变形了,向商家反映,商家让其联系厂家售后,而厂家售后答应会上门鉴定,但多日没有回应。无奈,郭女士只好投诉,要求售后给予上门查看并换货。经调解,商家同意给予郭女士换货,并已送货上门。
案例2:关先生8月10日在市区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冰箱,价值2645元,因质量问题9月2日商家给予更换,但更换后的仍存在相同的故障,9月4日左右联系商场要求退货,商家拒绝。故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给关先生。
案例3:吴先生10月1日购买一台国产双开冰箱3699元,冷冻格结霜很严重,于是向商家反映,商家让其直接向售后反映,但售后却一直拖延维修,故投诉要求商家尽快帮其联系厂家售后对该冰箱检测,如有问题要求商家给予换货。经调解,商家同意更换一台冰箱给吴先生。
案例分析
质量问题根据三包可退换货
新买的冰箱质量有问题,究竟是该由厂家来负责还是商场呢?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大部分品牌的售后维修都由该品牌厂家售后来负责。按照国家三包法规定,家电的主要零部件可以享受一年的免费保修,刚买不久的冰箱就变形、出故障、冷冻格结霜严重,而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厂家可以提供免费保修。
另据悉,国家三包法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工商提醒
理性对待“无条件退换货”
很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而推出“无条件退换货”的促销手段。丰泽工商12315工作人员提醒说,消费者在阅读商家有关“无条件退换货”的宣传内容时,要仔细寻找其不显眼处是否还有附加条件,对商家的承诺不要盲目轻信。严格来讲,消费者不会无缘无故要求退换货,通常是在遇到某些质量问题不得已时才会想到和商家交涉。当然,“无条件退换货”并不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但在很多发达国家零售行业却是很普遍的做法,这需要建立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既要求商家兑现自己的承诺,也要求消费者有文明、自律的消费行为。
为此,12315还提醒广大消费者,我国目前对“无条件退换货”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将“无条件退换货”作为购买商品的唯一标准和心理保障。同时,建议商家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履行承诺,诚信经营,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