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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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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徐标华 本报讯 核载0.99吨,实载近4吨,昨日上午9时许,蔡某驾驶货车载满一车松木上了高速,在厦蓉高速天宝服务区附近被高速交警查获。 当时,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巡逻至服务区附近时,发现蔡某的货车不仅速度慢,还排出黑黑的尾烟。经民警粗略测速,该车时速没有达到高速公路车辆行驶最低时速标准60公里。为防追尾事故发生,民警赶紧将货车引导至漳州高速西站口接受检查,结果发现该车严重超载,并且装载的松木超高超长,车辆也未悬挂号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蔡某称,他就是为了多赚一些钱,所以多载了几根木头,又怕被监控设备抓拍,所以把号牌拆除了。因该车超载达100%以上,民警对蔡某处以记3分,罚款1500元;该车高速公路行驶时速低于60公里,记3分,罚款200元;该车未悬挂号牌,记3分,罚款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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