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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泉州新闻-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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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6日
晋江警方从严治警
故意刁难群众两次将予纪律处分

N本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尤志贤 庄凌龙

本报讯 民警若在工作中故意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晋江警方将进行严查,投诉查证属实的,对责任民警将给予告诫。如果当事民警第二次发生此类现象,将予以纪律处分。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晋江警方将开展“促作风转变、效率提升”的大讨论活动。

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表示,大讨论将在晋江全市公安机关营造“服务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浓厚氛围。为群众办事允许容缺受理、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优则优。提高办事效率,力求做到立等可取;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等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队伍形象明显好转;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短信评价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此外,为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率,晋江市公安局还提出,大讨论期间,如发生民警故意刁难群众、工作推诿扯皮,将对责任民警进行处罚;工作找借口、执行不力的,对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给予告诫;群众对接处警工作评价“不满意”,经查实属于民警主观原因造成的,将依据相关问责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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