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书虫”这称号,那可是非我莫属!因为我一有时间就看书,就连吃饭、上厕所、走路坐车都在看书!这不,爸妈担心我会近视,和我约法三章:非假期时间,只有在作业、晚饭、练琴等任务均完成后,才有四十五分钟的看书时间,违者扣除每星期的零花钱。这招可真够狠的,零花钱那可是我购买心爱书籍的主要经济来源,这不正中我要害吗?我只得乖乖遵守了。不过——
【一】
有一天,我碰巧看书看到最高潮的情节,无奈约定的看书时间已结束,我只好恋恋不舍地合上书,上床睡觉去。
在被窝里,我翻来覆去,一直对那本书中主角最终的命运放心不下。干脆摸黑爬起来,从床头柜抓到小闹钟,打开闹钟配有的照明灯,又翻开那本书,借着闹钟还算明亮的灯光,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完全忘记了时间是几点。
突然——“吱呀”一声,房间门被打开了!我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地将闹钟和书放到床头柜上。不料——“砰”!闹钟连同书本一起掉到了地上。老妈闻声而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祈祷着能够蒙混过关。可“善解人意”的老妈还是看到了地上灯还未关的闹钟和书,并且马上明白了两者的联系。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放学回家,我发现床头柜上已经换了一个没有照明功能的闹钟。令我哭笑不得的是,这个新闹钟的钟表界面竟然是保护视力的守则……
【二】
“首战”失败后,再遇到了类似看到高潮处却被迫停止的情况,我又心生一计:用被子蒙住头,在被窝里用光线极强的手电筒照明看书。
用这个办法,我看了好几本书了。今天也如此。我从抽屉里取出早就藏好的手电筒和书,躲在被窝里看得不亦乐乎。“吱呀——”房门被打开了。我照常利索地关闭手电筒,把手电筒和书用脚踢向被窝深处,正准备装睡,谁知头皮突然奇痒无比。不能装睡,就找个借口搪塞吧。
“你还没睡?!”妈妈一见正在抓头皮的我,大吃一惊。
“睡不下。”我嘟着嘴,停止抓挠。
“哦。”妈妈也没有什么另外的表情,“你爸今晚不回来了,我和你睡吧!”
见我点头,妈妈也上床,盖好了被子。忽然——“咦,什么东西?”妈妈的脚像碰到了什么……大事不好!!妈妈发现了!!!
只见妈妈从被窝里拎出她的“战利品”——手电筒和书,一脸狡黠地笑着……
我顿时吓晕过去……
后来,我实在抵挡不住书中精彩情节的诱惑,又想出了好几个偷看书的办法,可每次都是还没正式开始实行就被妈妈发现了某些端倪,她顺着这些线索找到了我的“作案工具”,我那“书心泛滥”的心思也就早早被“扼杀”在了摇篮中。
唉,真希望每天都能放假,这样我就能整天光明正大地窝在房间里看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