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昨日,昆明中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即糯康等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死刑;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判决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宣判后,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记者了解到,糯康向法院缴纳了600万元的个人财产,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此外,对于涉案的其他外籍犯罪嫌疑人,中国将通过国际司法合作继续寻求对他们的处理。
放毒品栽赃 劫船杀害我13船员
昆明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9月底至10月初,糯康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等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赃陷害船员。同年10月5日晨,糯康集团成员在湄公河持枪劫持中国船只“玉兴8号”、“华平号”,捆绑控制13名船员,并将事先准备的八万余克毒品甲基苯丙胺放置在船上,又押运两船继续前行停靠。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参与武装劫船,扎西卡等人向船员开枪后驾乘快艇逃离。按照事先约定,在岸边等候的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开枪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湄公河。
2011年4月2日,被告人桑康·乍萨、扎西卡、扎波等人受糯康指使,在湄公河挡石栏滩头将中国货船“渝西3号”船长冉某某及老挝金木棉公司的客船“金木棉3号”船长罗某某劫持为人质。4月3日,又在“孟巴里奥”附近水域将中国货船“正鑫1号”、“中油1号”、“渝西3号”劫持,将15名中国船员扣押为人质。罗某某、冉某某在被关押期间,遭到捆绑、殴打,被迫与老挝金木棉公司和“正鑫1号”出资人于某某联系交钱赎人。4月6日,被告人依莱收到赎金2500万泰铢后,罗某某、冉某某等人获释。
法院认为,糯康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实施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国家安全及该流域的航运秩序。各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本案造成我国公民13人殒命的严重后果,应当依照我国刑法从严惩处。
糯康有悔罪 但不足从轻处罚
审理本案的昆明中院法官杨晓萍介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提出了2000多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请求,法院结合案件事实、情节和我国相关法律的计算标准以及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了判决。
在此前的庭审中,糯康曾当庭表示愿意拿出个人财产3000万泰铢(600余万元人民币)赔偿给被害人亲属。杨晓萍说,开庭结束后糯康通过和其家属联系,将个人财产600万元人民币缴纳到法院,作为对被害人亲属的赔偿。但结合案件的事实情节,一是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二是被害人亲属能否达成谅解——600万元人民币显然不足以赔偿他们200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因此糯康虽有一定的认罪表现,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审理案件的昆明中院法官周岸东介绍,对糯康等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怎样执行的问题。“由于被告不是中国人,判决后的执行可以请其所在国家进行司法协助来处理这个问题。”
【特写】
检察机关:铁证让糯康认罪
6000多页证据材料、11稿举证质证提纲、14稿公诉意见书、30稿出庭预案、40万字审查报告等材料、200多页多媒体示证资料……这些惊人的数字,凝聚着检察官们的心血和汗水。
记者了解到,除了中国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外,还有根据双边条约从泰国交换来的400多页证据和200多张照片。由于案件证据来源庞杂,检察机关对证据的审查异常严格,证据资格的审查成为重中之重。
侦查机关前期移送的证据以各犯罪嫌疑人供述为主,而这些供述反复较大,并涉及多国语言和外国的方言土语;后期泰国、老挝两国移交的证据中,泰方提供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枪弹鉴定结论与中国警方的侦查方式、表述方式不尽一致。
检察机关分别组成5个工作组,采取列表、制作结构图、交叉阅卷等方式,将各被告人之间的供述进行比对,及时提出证据补查意见,为迅速查明案件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有力指控糯康集团的犯罪行为,在前期充分扎实的证据审查工作基础上,公诉人准备了“举证质证提纲”“讯问提纲”“答辩提纲”等多份材料。
今年9月20日一审开庭首日,糯康在法庭上当庭翻供,否认了全部犯罪事实。但公诉人却始终镇定自若、处变不惊。由于庭前讯问糯康时发现其闪烁其词、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糯康极有可能当庭翻供。为此他们专门制作了“出庭预案”。糯康翻供时,公诉人立即调整讯问的策略和方向。对桑康等5名被告人的讯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公诉人有条不紊地将证据逐一出示。在铁证面前糯康终于承认:“我有罪。”
案件背景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
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抽调200多名警力组成专案组,与老挝、缅甸、泰国等方面合作,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了“10·5”案件。
此后,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组织了多次围捕行动,成功抓获了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今年9月20日,“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两天的开庭审理。糯康在庭审首日不认罪后,于庭审第二日当庭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