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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18版:财经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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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7日
2015年闽设区市城区
实现肉菜可追溯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11月初印发。规划明确2014年实现全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屠宰、批发、零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2015年在全省设区市城区全部实现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强和规范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调整优化省级生猪、蔬菜、蛋禽调控基地,增强“菜篮子”主要商品市场调控能力。到“十二五”期末,省控副食品基地主要副食品可调控上市量达到城市消费量的20%以上。

稳步推进设区市所在地城区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2014年实现全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屠宰、批发、零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从2012年起,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和沿海发达县城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省人口密集区的肉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据悉,全省首批县级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已于近日正式启动,长乐、闽侯、龙海、泉港、永安、邵武、涵江、漳平等8个县(市、区)入列。

探索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试点工作,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和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从源头上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力争2015年在全省设区市城区全部实现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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