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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7版:泉州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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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9日
组织工人培训并获资格证
石狮企业 可获补贴

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目前在石狮务工的外来工已达42万人,职工获得职业资格证,已成为石狮各企业用工的趋势,也是新型产业工人的另一张“身份名片”。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石狮企业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每人至少400元的财政培训经费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按每人400元补贴;中级工(四级)按每人700元补贴;高级工(三级)按每人1000元补贴;技师(二级)按每人1600元补贴;高级技师(一级)的补贴办法和标准,仍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石狮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一负责人介绍,目前,石狮市已有4家企业申请技能培训直补,涉及制鞋工、餐厅服务员、商品营业员和纺织针织染色工等4个工种,近1300人参与培训。凡是依法在石狮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各类企业,都可申请。企业要先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规定工种、职业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就可获得培训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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