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庄奕烨
本报讯 每到夏天,频频高发的学生溺亡事件触目惊心。统计显示,溺水伤亡是泉州市青少年儿童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日前,晋江市出台《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堵疏结合的方式,有效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上周五,晋江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英煌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要鼓励公众游泳馆(池)向未成年学生免费开放,并计划于明年起斥资建造5个游泳馆(池),在以后逐年做到一镇区(街道)一个游泳馆(池)的规模。据介绍,该《方案》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
夏季溺亡事件频发 家长安全意识缺失成主因
“晋江是福建省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现有企业10000多家,在这里务工的外来人员100万人。”晋江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英煌说,很多外来工子女跟随父母工作而在晋江入学,目前,在晋江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达18万人,占泉州地区的一半以上,占到全省的四分之一。由于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很多外来工都无暇监管子女,加之安全意识薄弱,每年暑假,外来工子女溺水事故频频发生。
陈英煌分析说,溺水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是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监管缺失。夏天天气炎热,孩子放暑假也没地方玩,就会结伴去玩水、游泳,家长不加注意,或者无暇监管,很容易造成溺亡事件。在晋江教育局的调查走访中发现,在危险水域游玩的孩子。水塘的危险性在于水塘中的淤泥、石头和水草,玩水者下水时往往被这些东西绊住;河流的危险性在于它的流动性,河流可能卷走水边的玩水者;海边的危险性在于水域广阔,加之到海边游泳的人多,如果有人溺亡也很难发现。
“一镇(街)一校一游泳馆” 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该《方案》指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围绕努力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此外,《方案》提出“堵疏结合的方式创新防溺水工作”思路,鼓励公众游泳馆(池)向未成年学生免费开放。这是此次《方案》的最大亮点。按照《方案》,要探索堵疏结合的方式创新防溺水工作,各镇(街)要依托辖区内相关游泳馆(池),组织开展免费的游泳夏令营或培训班;鼓励辖区内公众游泳馆(池)向未成年学生定期免费开放或者降低收费标准。
从2013年起,全市各镇(街)全面推行市镇(街)两级财政拨款补助“一镇(街)一校一游泳馆(池)”的模式,鼓励支持每个镇(街)选择一所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游泳馆(池),适当辐射周边学校,并在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免费或低收费向辖区内的未成年学生开放,吸引更多喜欢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到正规游泳馆(池)游泳。对于按照“一镇(街)一校一游泳馆(池)”模式建设的学校游泳馆(池),并能与周边学校资源共享或在暑假期间免费或低收费向辖区内未成年学生开放的,建设资金按市镇(街)各50%比例予以分担;同时,每年根据开放量给予15万~30万元不等的运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