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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4版:福建新闻-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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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1日

厦门设应急周转资金 解小微企业燃眉之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联合制定出台《厦门市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解决小微企业的燃眉之急。

厦门小微企业如因资金短缺,周转不灵,可向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还贷应急资金过渡,且无需支付利息及费用。单笔应急资金额度不高于承贷金融机构承诺续贷额度的9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应急资金实行短期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确因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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