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何珊珊
今年9月,家住鲤城的黄先生在环城路买了一台二手洗衣机,但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洗衣机就不能用了,再找当初卖家电的商家时,对方却表示本来就是二手的不保修的,黄先生对此表示既愤怒又无奈。
记者了解到,今后将有新规了,按最新的《》规定,今后在收购旧电器时需要实名登记并建立档案,同时在购买旧电器时能享受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
旧家电买卖办法
日前,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这意味着旧家电管理新规即将出台。
记者从商务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新规上看到,《办法》第七条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在收购时应当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内容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商标、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和生产日期。从个人手中收购时,还应当登记出售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从企业收购时,还应当登记企业营业执照等有关内容。
此外,《办法》还规定: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粘贴旧货标志,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当设立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如实、准确的记录。
同时,还要求经营者应在旧货市场或政府部门指定的交易场所销售,并对9类旧电器电子产品禁止销售,如报废的、翻新的、走私的、抵押期间的、查封扣押的等。
旧家电将实行实名登记
将促进家电市场发展
来自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大概淘汰家电超过5000万台,淘汰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淘汰量将达到1.6亿多台。
业内人士表示,特别是这几年家电行业迅速发展,不少居民的家电也都处于新旧交替的时节,在前两年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中,不少旧家电都得到了有效的利用,但还是有很多家庭仍有旧家电尚未更替,此时出台这样的新政对旧家电市场的规范是很有必要的,对于促进整个旧家电市场的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
“旧家电也能保修3个月,这对购买者来说是一个保障,但对于旧家电商家来说,却是一个压力所在,应该会有抵触行为。所以,新规能不能真正执行到位,还是要看后期的监管力度。”从事家电维修多年的张先生表示。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对新规不是很能接受。家住盛荣花园的林先生表示,如果卖个几十块的旧电视还要登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心里会有点不太愿意,万一商贩把自己的信息外流了呢?
与此同时,一些旧家电的回收商也有一样的担忧,江滨路某旧货商行的陈老板谈道,如果回收旧家电时还要对方的身份证号,可能会碰到不能理解的,而且很多旧家电都是家里老人家在处理的,如果要向他们解释起这规定就更难了。“旧家电本身价值不高,很多人不愿意配合。”
而在环城西路的一家二手电器行里,李先生则对开发票的这一要求表示比较困难,“旧家电的利润本来就很低了,现在还要保修三个月,还要开发票,实在有点为难,如果把这些费用加在旧家电售价上,消费者又不能接受,有些人干脆就去买新家电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旧家电的价格一般都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以彩电为例,早期的CRT电视一般是60~100元之间,液晶电视也只在一百多至三四百元不等。旧洗衣机和旧冰箱的价格也都在500元以下。大部分旧货商家对旧家电都不承诺保修,更别提有发票了,家电质量好不好、能管用多久,全凭运气。
会使旧家电回收成本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