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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5版:漳州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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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7日

老人22元的工资 食品公司也拖欠
龙海法院强制执行,为187名农民工拿回68万工资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王乾细

本报讯 昨日一大早,两名农民工代表给龙海法院执行局送去两面锦旗,他们是代表其他185名拿到执行款的农民工来的。

这些农民工来自龙海、芗城、云霄、南靖、平和,均为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临时工,今年3月食品公司突然停产,老板下落不明,他们被拖欠的68万元工资无处讨要。9月5日起,他们陆续向龙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成立专案组受理这些案件。

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食品公司不仅拖欠农民工68万元工资,还另有21件债务案件,标的额共2312604.65元。龙海法院及时查封公司厂房和机器设备,督促被执行人出售公司库存罐头产品,得款65000元,随后通过多方联系与沟通,将公司厂房、土地使有权、机器等财物变卖,所得280万元。23日,执行法官在公司厂房内,集中发放187名农民工的工资款。

被拖欠工资的187名农民工中,最高欠款75247元,最低的才22.14元。龙海程溪镇叶仑村的村主任马进村,是村里40多位被拖欠工资老人的代理人。他说,这些老人大多六七十岁,由于食品公司生产的是罐头产品,具有季节性,到了菠萝收成季节,村里的老人就到工厂削菠萝,一斤0.05元,所以虽然最低的执行款才22.14元,但却是老人工作好几天才能赚到的。按规定,22.14的执行款执行费为50元,前期诉讼费减半收取25,在帮忙拿回工资的同时,法院也都免去这些老人的诉讼费和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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