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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5岁的任建宇,在2011年因转发网络微博,被当时的重庆市劳教委认定为“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进行劳动教养两年。然而,在2012年随着环境和形势的不断变化,任建宇不仅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迫使劳教委撤销了之前的劳教决议,还再一次以原告的身份将重庆市劳教委告上了法庭。
上周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任建宇对重庆市劳教委的起诉。依然准备继续上诉的他回到老家重庆市江津区朱沱镇,接受了央视《面对面》栏目的专访。
想起过去的400多天,他说,“在里边,印象最深刻的梦,是梦见自己好像在一个鸟笼子里”。现在笼子打开了,只是走向自由之地的道路,也许很长。
“我希望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除了上述宣判结果,在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中有两点引人瞩目。一是驳回任建宇起诉的原因:法院认为任建宇在劳教期间虽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通信、会见权利得到保障,过去一年应计入起诉期间,超过三个月法定起诉期限,因此裁定驳回;另一个是重庆三中院的这样一段判词,“任何公权力的行使都须依法、审慎,尤其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处分措施时,应遵循目的与手段相适应的原则,即使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也应给予合理宽容”。
记者(以下简称“记”):只是撤销了诉讼,而且只是说明劳教不正当,或者说有点过重。
任建宇(以下简称“任”):比较失望吧,我希望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记:但撤销了这种诉讼,承认或者他们有了自我纠错的这样一个过程,不就证明你没有问题了吗?你自由了不就等于你没有问题了吗?
任:不是,他们认为劳教不当,劳教不当不等于是我没有违法事实。
记:也就是说还是没有办法像你所说的还你清白?
任:对,这是我坚持要上诉的原因。因为我需要这个(清白的)身份,我没有违法事实,如果我有违法事实,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要被劳教,谁没有抱怨过?谁没有发过一个事件,有一个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我不是愤青,我觉得自己非常平和”
起诉被驳回,意味着虽然重庆市劳教委的劳教处罚不当,但是压在任建宇身上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变化,这对于一个只有25岁的年轻人来说,实在难以轻松,也难以接受。
现在的任建宇留着寸头、脸型消瘦,而仅仅在一年之前,他还属于朋友嘴里“微胖界”的一员。那时的他,除了彭水县的大学生村官这个身份以外,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喜欢上网,爱发微博,转转别人的帖子。然而,任建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自己转发的一些微博,成了后来被劳教的原因。2011年8月17日,这一天,成了任建宇的命运转折点,他人生中第一次被警方调查。
任:他们到我的办公室,带着文件上来,A4纸上打印着我的东西,就是我可能转发的一个图片,他们对照之后,看着身份证,一看我的样子,就说对,就是他,就带我进办公室,开始查找。
记:查找什么?
任:查找一张图片,在QQ群上的一张图片,然后找了两三个小时,说找到了。晚上到了公安局之后,十点钟左右,他们就说你既然说这个图片不是你自己(原发)的,那你把它(原发)找出来,我一直找到凌晨两点钟左右,把图片找到了。
记:当时你觉得你自己没事了是吗?
任:当时非常困,然后他们说怎么办,就在考虑,我干脆在会议室隔壁小间,在里面睡觉。第二天醒了之后,有两个年轻警察告诉我,你这个事情没事了,因为都是年轻人嘛。11:57我发现桌子上有一份文字材料,对任建宇的处理方式,教育、警告。然后他们就送我回镇上,在回去的路上,警察告诉我,以后别去发这些东西了,作为一名党政机关(人员),马上要转成公务员了,他说这些东西别发。
记:你觉得你自己是个愤青吗?
任:不是,我不是。我自己觉得我非常平和的。我平时是非常注意的。理性些,平和些,不要过激的言论,QQ群聊天我还劝别人,有一些谣言,我说这些是谣言,不要去做,这样子会给批评你的人更多的借口。
“这几句就能颠覆国家政权?”
虽然心有余悸,但是回到镇上的任建宇以为一切如常,可以继续他村主任助理的工作。8月18日,村里公务员转正公示期的第一天,在布告栏里任建宇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当了两年村官,他终于等到了有编制的时候,心里怀有按捺不住的欣喜。然而,仅仅在几个小时之后,发生的一切都超出了他的预料。
任:傍晚六点钟,又来了三个警察,他说要对我进行刑拘,我说什么是刑拘,他说刑拘就是关你三十天,如果没问题就把你放出来。
记:你有没有问为什么要刑拘?
任:没有,害怕,当时一下子就懵掉了。
记:你现在回想当时,你能帮我描述一下,18日那天的你自己吗?
任:录指纹的时候,记得很清楚,我当时手不停地出汗。几次都录不行,这时候一个年轻警察告诉我,你现在知道慌了,我也没回答他,当时确实慌了。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之后,看守要登记我是什么罪名,办案人员和公安局不知道我是什么罪,就打电话问重庆市,而后告诉看守说我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们告诉我,你看你才多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们彭水办过的最大的案子才是一个叫做偷越国境。
记:当时你听到这几个字,第一反应是害怕?
任:觉得很可笑,不理解。这几句就能颠覆国家政权?网上千千万万都在发这样的言论,都在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宁愿被审判,可以为自己说话”
然而,这样的罪名最终还是落在了任建宇的身上。2011年9月17日,重庆市公安局因其在网络上转发的图片、上百条含有不当言论的微博,以及“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化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请将任建宇正式逮捕。然而仅仅六天之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审查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批准逮捕。但令人惊讶和不解的是,就在同一天23日,重庆市劳教委就下达了劳教决定书,决定将任建宇送往涪陵劳动教养戒毒所,劳教两年。
记:当你看到两年这个词的时候,你什么反应?
任:呆掉了整个人。我也想过要去(申诉),我整理了一些我的资料,我告诉我的父亲、我的女友,帮我上诉、申诉,但是他们告诉我,这个事情出了的时候,他们已经去四川重庆咨询过律师了。在重庆(当时的)这种环境下,是不可能胜诉的。
记:当时你希望实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
任:能获得一个辩护的机会。
记:就是说为自己申请一个可以说话的机会。
任:对。包括在看守所的时候,当知道有可能被劳教的时候,我心里想的是,如果在被劳教和被审判之间选择,我宁愿选择被审判。
记:为什么?
任:审判我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辩护,可以为自己说话。而劳教就没办法了,他认为你应该被劳教,行,做一个材料,劳教,完了带你走,劳教就行了,没其他的人,或者其他的一些机关、独立的机构能够参与进来。
“他们告诉我,不要以为你是清白的”
劳教所的生活乏味,除了按规定作息、劳动,任建宇偶尔写写文章。直到2012年5月,在重庆市,多起因在网络上转帖、发帖导致的劳教案陆续得到平反。曾经和他一块执行劳教的朋友通过行政诉讼撤销了此前的劳教决定。2012年8月15日,任建宇通过父亲在律师的帮助下向重庆三中院正式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劳动教养的决定。
10月10日,任建宇起诉重庆市劳教委违法劳教一案在重庆三中院开庭。法院并没有当庭判决,而重庆市劳教委和任建宇协商,希望他能撤诉。
任:谈让我撤诉的时候,问我有什么条件,我说有三个条件:第一个是对我撤销案件决定,第二个是国家赔偿,第三个是恢复我的工作。他们说恢复工作可能不行,我说那不行,恢复工作是恢复我身份的一个公示。
记:你指的工作,就是回到大学生村官这个位置上?
任:应该是恢复我的公务员身份,如果没有这个我被劳教,被送进来劳教,我已经转成公务员了。只有恢复工作,才可以说我没有违法事实。
记:最后这个谈的结果是什么样呀?
任:没谈成。他们告诉我,你不要认为你是清白的,你是有问题的,你是应该被劳教的。
“劳教制度,太强大的随意性,很可怕”
11月19日,法院即将作出判决的前一天,重庆市劳教委请任建宇签收了《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让他走出劳教所,重获自由。而两天之后,《人民日报》的“人民时评”专栏就发表文章《制度供给应该跟上时代脚步》评论说:“有明白才有清白,有公正才有公信,如今任建宇恢复自由了,其当初为什么会失去自由,依然缺乏明确的说法。”文章还指出,“已经在中国实行50余年的劳教制度,已经显现出许多不足,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只能由法律设定,劳教已经陷入不合法的窘境。”
此时,任建宇也成了社会的焦点。
记:你希望这件事情被越多的人知道越好,还是什么?
任:我希望更多人能看到,只有看到了他们才能知道,我这样的人也会被劳教,那么网上千千万万的网民,他们发这样的帖子,会人人自危的,谁不会被劳教?谁都是危险的,发表一个看法、一个认识、一个公共事件,就要被劳教。
记:那你现在经过十五个月,你怎么来认定劳教制度?
任:我不认可,劳教制度肯定是有问题的,劳教制度太随意了,太强大的随意性,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