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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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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彭建文 本报讯 昨日早上,泉州市区第三中学的两名初中生,上学路上在40路公交车上捡到一个钱包后,报警交给民警,原物归还失主骆先生。这两名学生是第三中学三年七班的杨阳、林怀阳,捡到的钱包是黑色的,钱包内有1张百元现金、6张伍圆国库券、1张身份证、8张银行卡等。 身份证显示失主是骆先生,泉州人。接警后,鲤城开元派出所的民警杨警官,根据身份证信息,很快电话联系上骆先生。骆先生说,他当时赶得急,钱包不见后,还拨打公交公司的电话,让他们帮忙查下。没想到,电话刚打完,就找到了自己的钱包。得知钱包是两个初中生捡到的,骆先生很感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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