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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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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见习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许鸿源 本报讯 3名男子喝完酒后,在公路旁边的树林里蹲点,看见两过路女子就扑上去,欲强暴对方。近日,因涉嫌强奸罪,陈某、王某均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宋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陈某、王某、宋某均20岁出头,去年8月15日晚10点,他们3人在石狮的一餐馆小聚。酒过三巡,去找几个女的玩下,宋某这样提议。3人随即窜至灵秀镇灵峰村一路边的树林里。 当晚11时,两女子经过此处。陈某3人马上窜出,将她们拖到树林里。两个受害人大声呼救,路人报警,3人才未得逞。随后,在一旁放风的宋某当场被抓,陈某与王某也在今年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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