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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6版:漳州新闻-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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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6日
漳州明年城镇基本医保缴费标准出炉
职工个人月缴最少34.9元

N本报记者 黄颖

本报讯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2013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城镇居民每年50元/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每年1884.6元/人,城镇职工个人月缴最低34.9元,最高174.5元。第四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合同将于今年年底终止,明年缴费标准将另行通知。

《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按其月工资总额的7%,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2013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745元/月,比去年的1502元增加了243元。最高不超过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872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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