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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9版:漳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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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6日
违规使用明火引火灾
两无证焊工被拘留

N本报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邹燕芬 肖和勇

本报讯 昨天上午,2名无证焊工因违规使用明火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日。

3日上午10点半左右,市区北环城路古塘村一仓库内发生火灾,浓烟较大。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时,明火已被扑灭。起火点在泡沫箱储存仓库的一个隔间内,几十个泡沫箱被烧掉。由于扑救及时,隔间外两千余个泡沫箱完好无损。

据了解,事发时,焊工武某和苟某正在进行电焊作业,地点位于起火隔间上方的钢架上。芗城区消防大队在调查中发现,两名焊工均没有取得岗位资格证,也没有接受任何岗位培训。

两人随后供认,在电焊作业过程中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溅落的火花引燃地面泡沫箱。武某说,见隔间起火,他和苟某两人分头找水,并从附近厂房借来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泡沫箱燃烧极为迅猛,不到5分钟,隔间内几十个泡沫箱就被烧毁。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芗城区消防大队提请当地公安局,对2名无证焊工实施1日的行政拘留。漳州消防提醒,电焊、气焊操作不慎,极易引燃周边物品引发火灾,所以一定要做足防护措施。另外,气焊、电焊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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