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王先生今年11月9日致电12315称,他于10月8日在市区商场购买两台电视、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电视和冰箱已经送货并安装,但洗衣机却屡次拖延无法供货。王先生甚是不满,要求商家退货,并退回洗衣机全款6500元左右。经调解,商家同意送货上门,并赠送一台挂烫机给王先生。
事实上,像王先生这样的案例,在节假日消费投诉中很是常见。记者从泉州市丰泽工商12315指挥中心11月份的家电投诉案例中发现,商家不能履行“在约定时间内送货上门”的承诺一类的投诉不在少数。
节假日送货不准时是普遍现象
“返券返现”“终身保修” “限时抢购”“免费试用”“抽大奖”“预交订金再翻倍”“折上折”……国庆黄金周期间,商家的促销手段花样纷呈。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却是多了实惠,也多了烦恼。这不,市民王先生在国庆促销期间,团购了彩电、冰洗,享受了让利,却迟迟等不到洗衣机。
对此,部分卖场人士表示,黄金周期间家电厂商竞相降价促销,极大地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各类家电销量猛增。据统计,“十一”黄金周期间不少卖场的家电销量是平时的2~3倍。但销量猛增也导致了销售后期店中出现送货安装人员周转不开的后遗症。因此,一些卖场不能在约定的3日内送货上门,最终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最好与销售员预约好准确送货时间,以保证自己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记者了解到,在销售高峰时期,商家为留住顾客不管有货无货都说很快送货,但实际上却一拖再拖,有的甚至会拖上十天半个月,一些特价及畅销的家电品种不按承诺时间送货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且,由于企业往往按照发票时间提供“三包”服务,这也使得消费者本该享受到的“三包”服务期大打折扣。
问清具体送货时间再购买
丰泽工商12315相关工作人员谈道,之所以会造成“送货难”,主要是“十一”节假日期间,商家竞相打折送礼,活动力度较大,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尤其是空调、彩电、冰洗等销量猛增,以至于商家在送货车、安装工的安排上周转不过来,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最终引起消费者不满。
为避免发生纠纷和及时解决纠纷,在购买大件家电时,应与商家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对商品运送方式、送达时间、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如商家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消费者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家电产品在运送过程中遭受损害,消费者也可以侵权为由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节日消费应该多想多问
提 醒
针对节日里的促销打折潮,记者在此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陷阱:一是虚构原价打折,有些家电经销商宣称酬宾折扣特惠,全场产品一律8.8折,原价为10000元的电视机折后价应该是8800元一台,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商家故意先把电视机的原来价格突然提高再打折;二是赠送奖券,顾客买来一大堆商品后,发现商家赠送的购物票或奖券面值很小,只能加钱另外购买其他高价位物品,因此陷入循环购物圈套;三是商家宣传的特价比平时价格还要高,黄金周期间卖家利用特价商品人为制造卖点吸引客流,制造抢购气氛。
要理性参与商家的促销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价格折扣,要考虑促销商品是否符合自己需要,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一定要根据需要,理性购物,货比三家,在参与活动前应问清规则,对赠品应当面检查清楚,并要求商家提供赠品的有效凭据,遇价格欺诈或产品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投诉或举报,不要被商家花样繁多的促销方式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