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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16版:房产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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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4日

想卖婚后房产 妻子不签字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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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汪女士咨询: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了套房,产权证是老公的名字。现在他想卖这套房,并且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就和买家签了合同,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回复:在记者采访中,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色阳曾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汪女士和爱人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婚后取得的房屋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今,其爱人要出售该套房,而汪女士并不同意,那么汪女士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汪女士可以放心的是,在泉州,如果资料显示房屋是婚后财产,那么到房产交易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时,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反之,如果汪女士没有到场签名,房产部门也会拒绝为该房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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