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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7版:漳州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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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8日
漳州公积金信贷
优惠政策延期

N本报记者 萧镇平

本报讯 “公积金存半年即可贷款”的优惠政策将延期,这是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项公积金信贷政策原本暂定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执行半年以来,助推许多无房户实现购房梦。因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同意继续执行该政策,不过,通知并未说明将执行至何时。

今年7月2日,为加大对职工购买自住房的资金扶持力度,根据省、市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会议精神,漳州市出台一系列住房公积金信贷优惠新规:

对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六个月以上即可贷款;

对购买首套房且是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提高为50万元;

对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20万元,双职工家庭上调至30万元;

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购房的时间期限,由原先的还清公积金贷款满一年,缩短至次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

将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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