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黄桢妮 陈梅真
本报讯 不爽“手下”被欺负,工头一时火大,两个耳光“伺候”对方,最后被判赔800元。
陈丁(化名)今年26岁,贵州人,在厦门市思明区上李社区某酒店做水电工,昨日上午10时许,陈丁在维修酒店的线路时,一时找不到改锥和锤子。这时,他瞅到门外正在维修管道的工人宋某身边有个工具包,于是陈丁拿了工具就走。
宋某看到后很是不爽,便质问陈丁“借东西要说一声,不要偷偷摸摸的”。两人当场吵了起来。
事情被宋某的工头老强(化名)看在眼里。老强觉得陈丁不讲理,仗着自己身强体壮,冲上前给了两个耳光。陈丁不敢还手,便躲到一旁报了警。
曾厝垵边防派出所接警后,很快找到了宋某和老强。经过调查,老强承认了殴打他人的事实。鉴于事出有因,经过调解,老强向陈丁道歉并赔偿了医疗费用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