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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8版:泉州新闻-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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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8日

为1元车费 陪酒妹遭劫杀
摩托车工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

N本报记者 韩影

近日 泉州中院

为1元车费,搭摩的的陪酒妹,和摩托车工发生争执,招来了杀身之祸。近日,摩的工吴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泉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万余元。

坐台女失踪两天

小水沟惊现尸体

湖北人阿华(化名),早年和姐夫一起来泉打工,姐姐做外贸生意,她则在石狮某酒店KTV做陪酒“公主”。

通常,上夜班的阿华,都在凌晨3点以后下班。去年10月19日凌晨,阿华莫名失踪了,姐姐寻找2天未果只好报警。

阿华失踪的第三天,石狮凤里中学旁的一处水沟处,惊现一具女尸,身穿短裙。

阿华的姐姐已经记不清,妹妹失踪时,穿的是啥样的衣服,接到警方的认尸通知时,她还将信将疑,可看到尸体上佩戴的手镯和手链,她发现那正是妹妹。

经法医鉴定,阿华系钝器击伤,溺水身亡。

1元路费惹纠纷

摩的工顿起杀心

石狮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失踪当日凌晨,阿华是搭载一摩的离开酒店的。紧接着,警方按照监控,循着蛛丝马迹,发现摩的工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10月27日,吴某在石狮落网,并承认杀人事实。

吴某交代,当晚,阿华下班后,欲搭其摩的回租房处,双方谈好车费为7元。可就快到达目的地时,阿华突然反悔,执意要少给1元。吴某没答应,阿华则赌气说,要吴某将其载回原处重新搭车。

吴某心生不满,将阿华载至凤里中学附近一偏僻路段后,将阿华赶下车。那里交通不便,很难搭车,两人再次发生争执。

在对骂过程中,吴某趁阿华不备,从摩托车上取下一根铁棍,朝她的头部猛击,阿华当即晕倒。随后,吴某抢走阿华含300元现金和手机的手提包,并将阿华推入水沟。

摩的工是累犯

法院一审重判

吴某,新疆人,今年38岁。法院审理查明,除此次杀人行凶外,吴某此前也是劣迹斑斑:曾因盗窃罪,于200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又因抢劫罪,于200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庭审中,吴某的辩护律师曾提出,本案中被害人阿华未能按约支付路费,对本案发生有一定过错,以此请求法院对吴某轻判,未被法院采纳。

法院认为,吴某为琐事,持械故意殴打他人,又不计后果将被害人推入水中,导致被害人溺水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阿华未能按约支付车费,对本案有一定前因,但后来吴某故意将阿华载入偏僻地段遗弃,引发双方冲突升级,最终导致惨剧发生。且吴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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