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深圳 通讯员 蔡拥毅
本报讯 近日,全国爱卫办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漳州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命名复审。
2008年底,漳州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评审,2009年2月被卫生部正式授予“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成为继三明(1992年)、厦门(1996年)、福州(2000年)、泉州(2004年)之后,我省第五个。
国家卫生城市不是终身制,满3年复审一次。漳州是今年下半年迎来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