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林耀武
本报讯 12年前,他和3人密谋抢劫的士司机,结果抢到100多元和一部手机。案发前一天,他曾与同案中另一人合伙抢走摩托车一辆。其他3人早已入狱服刑,陈某海直到今年6月,才被广东警方抓获。昨日,云霄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陈某海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