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昨日 南安法院
以李某特(外号“阿肥仔”)为首的南安水头涉黑组织一案(本报12月3日A3版曾作报道),昨日在南安法院一审开庭,被诉21人中,10人涉黑。南安法院经办人员透露,预计整个庭审程序结束,至少需要3天时间。
据指控,2003年,外地人王某鹏,到新营村飞瓦岩寺游玩,因未能出示身份证,被保安拦住。李某特知情后,随即召集10余人,在该景点内对王围殴,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李某特指使涉案人员串供,使其本人及涉案的李某桥等人,均因证据不足,未受到刑事追究。
自此,这些以李某特为首的护村队,在南安水头镇一带,有了名气。不少社会闲散人员,陆续聚拢在其周围,逐渐形成了以李某特为首,以李某桥、李某理和吕某新为骨干,李某春等为一般参与人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李某特被控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宗罪。
南安法院经办人员向本报记者透露,昨日庭审尚在法庭调查阶段,涉案的21名被告人,还剩8人未调查。而对李某特的法庭调查,无疑是庭审的重头戏。
知情人士透露,在检方宣读起诉事实后,李某特当庭对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反驳称,自己此前“没做过那么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