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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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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华艺钟表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华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德平、陈湘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市支行于2012年11月16日通过拍卖方式将持有的因向福建华艺钟表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债权(尚欠贷款本金人民币97,000,000元及利息)及相应权利(保证人:漳州市华艺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高德平、陈湘霖:抵押人:福建华艺钟表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洪志强(身份证号:350600196208261534)。本债权转让公告刊登后,相关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洪志强进行债务清偿。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市支行 2012年1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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