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12月29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74城元旦起实时发布PM2.5 数据直传国家监测站,减少被改动的机会 |
|
N新华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环保部获悉,我国74个城市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目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2013年1月1日起,将按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 【监测项目】 由3项变为6项 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 据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介绍,本次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等6项基本项目每小时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 “与原来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相比,在监测项目上,由原来的3项变为6项,更能准确反映空气质量状况。”万本太说。 【防范措施】 禁止各地修订数据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告诉记者,为保证数据质量,环保部采取了若干技术措施,防范数据被篡改。新的监测网络中,数据汇总将不再经过省级站,而是实时直接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同时,总站实时监控各站点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仪器状态、参数调整等,这在技术上减少了数据被改动的机会。 数据如何修订也有新规定。由于电压异常、仪器故障等原因,实时发布的数据可能存在误差以及异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不允许各地自己修订上报数据。如果各地在评价时对少量数据做了技术处理,必须做出充分说明,比如机器故障得有维修说明,电压异常得有电力部门证明。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