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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F04版:小鱼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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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1日

租个情人 回家过年!

记者 林秋燕

春节是件好事,但对于“齐天大圣们”来说,它除了有举家欢聚的快乐,更多的还有各种被相亲和催婚的无奈……没个另一半,这节,总教人期待却又让人恐惧它的到来,有着同样烦恼的人请默默举起手来。

再辜负不起双亲殷切期盼的眼神啦!抓狂!到底怎么办?!

高手在民间啊,“租个女友回家过年”、“求租男友”的征召帖子已在网上频频上演,出租自己的也屡见不鲜。想知道这些个“爱情租客”,在跟TA回家之后,将会上演怎样的“戏码”吗?而你是否也想借鉴借鉴?

合约情人靠谱吗?

“租友回家过年”这一看似前卫的行为,在网上引发了阵阵热议,网友更是开始了各种“蝴蝶效应”般的浪漫遐想。但我们不得不去考虑这样一些问题:“租友”行为是否合理合法、租客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态、你会不会被欺骗侵犯、该如何确保自身安全?

A网友的反应 质疑or共鸣

对这种看似迫不得已的租友选择,网友的反应各不相同,有惊讶表示质疑和深深忧虑的,但也有前卫的赞同附和。

“子非木鱼”:很惊讶,还真有这事儿?

“wskcelxkj”:还是不要了!没有就是没有,骗老人家我心里过不去!

“陌眼”:除非世界末日,不然还是不要欺骗老人吧,今年带这个,明年换那一个,在邻居面前面子都不好过。

“花落在春末”:好好找个对象才是王道,我也在找,希望过年的时候能带回去了。

“rijame”:想法跟我一样。特别是我妈今年五十大寿,她老人家说我最大的寿礼就是带个女朋友回家,让我情何以堪啊!

B租客双方心理 孝顺PK刺激

帖子里,似乎能看到,求租的人大抵是怕“对不住父母”而走上这条“租客”之路;帖子中也详细列举了双方的职责以及底线,让人感觉这似乎不是在“玩笑”,而是真诚地在做一件特别严肃的事情。而有别于求租房,出租方的理由则大多是“想逃避”、“赚钱”、“旅游”或“刺激”等。

网友“我不知道写什么”如此回复“itinformation”的帖子:工资多少,我去赚钱。

网友“梦随风万里”表示:我也怕回家被催,所以如果有人想租的话,我也想出租,可以赚钱,还可顺便旅游。

网友“红霞”:一直有听说这种租友行为,很好奇,很想体验下这种临时的租聘情侣是什么感受。

C“租友”的最悲喜结果

露馅or在一起 租友如果露馅之后,会怎么样呢?

山东烟台的一男子大学毕业三年后,领回家过年的女友是租的,这件事被妈妈发现后,气不打一处来,无奈骂儿不孝。而儿子道出“一肚子苦水”:你说我容易吗?工作不稳定、房子没着落,家里却老催着找媳妇,租女友实属无奈,谁不希望父母过个好年?

网友“ymgt1977”则分享说,“前几年,家里父母催着我找男朋友,我就找了个平时玩得好的男孩子,一起回家。自己掏腰包买了2000多元的礼物,说是他买的!等他走时候,后车厢都装满了父母给他的土特产。事后,我和父母坦白,他是我临时找来的,如果再紧逼我处对象,我还是找人骗他们。在那以后,真的不催我了。”

但也有“假戏真做”的,只是概率有多高就不得而知了。2010年,重庆“80后”王祥志花了1000块钱“租”来一位假女友张琴,陪他回铜梁县老家应付父母。怎料,双方耍出了真感情,最后假女友变成真女友。

D“租友”安全否 会被侵犯骚扰吗?

在这类“爱情租客”的事件中,安全问题是最受关注的。以往的一些求租帖里,有网友为了让应征的女性放心,就把自己的资料复印留一份备份在女方朋友那;双方也还会拟订一些协议,费用是多少,怎么个给法等等。

但还是防止不了事故的发生,如2008年,武汉一男子为敷衍爹妈租的“女友”,竟然是一小偷,“浪琴”手表不翼而飞;2010年,四川的一男子,因租女友过节发生一夜情,女方索要1000元……

“其实,我最担心的也是安全问题,作为女性,会不会被侵犯,之后会不会被骚扰,都是需要顾虑的问题。所以真要出租的话,认识的最好,不认识的话那就要对这个求租方好好了解下了。“网友”梦随风万里”严肃地指出。网友“红霞”也表示,“要做一份求租方的档案放在朋友那,出租期间也要和朋友保持紧密的联系。”

E“租友”协议 不受保护!

一般在租友的时候,双方都会通过商议签订一份协议,但千万别以为有了这份“协议”你就安全了。

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债权的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因其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以“人身”为标的物的租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如果出现违约现象,当事人是不能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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