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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14版:汽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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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1日

家电赠品兑现难 购买应选择有信誉的商家

(网摘图)

N本报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商家在广告宣传时承诺的赠品,等到消费者付款购买后,商家却找各种理由不予兑现——相信许多消费者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却不知如何是好。虽说赠品价值并不是很大,但是商家既然已经承诺了,怎可以出尔反尔?这更让消费者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消费案例】 迟迟未见赠品

刘女士于2011年12月在商场购买了一台3000多元的电视机,该电视机配有一副3D眼镜,因购买的时候缺货,商家称到货后会致电刘女士来取。但是半年多过去了,刘女士仍然没有接到商场的到货通知,商场并没有根据原先的承诺及时提供3D眼镜。于是刘女士多次致电要求商家尽快提供配套的3D眼镜,无奈下投诉至12315。经过调解,商家答应马上向厂家申请一个该电视配套的3D眼镜,7个工作日后拿给刘女士。

【案例分析】

商家“耍赖”如何防

针对刘女士遇到的情况,记者咨询了相关家电业内人士,据介绍,一般大型正规卖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旺季销售时,商家的配送服务环节有疏漏、不到位;也有可能是商场工作人员由于各种原因的工作失职。但是,如果是在一些小型商店购买的话,就不排除商家故意拖延不送,或者以各种理由不兑现赠品的现象。

记者查阅网上相关新闻发现,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却迟迟不见赠品的现象不少,商家以“赠品已送完”、“赠品兑现期限已过”等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兑现赠品的“耍赖”行为更是让许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最好选择信誉好的商家,避免商家“耍赖”的情况出现。若是在大型连锁卖场购买出现类似情况的,可以直接拨打全国统一的投诉热线进行反馈。

有疑问可暂时不买

在购买时,商家承诺得好好的,会赠送3D眼镜,可怎么一直不兑现呢?这令刘女士甚是不解。业内人士称,消费者在选择参加促销活动,事前应了解清楚几个关键问题,一是问清楚享受优惠的前提条件和限制性条件;二是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三是要权衡得失,权衡优惠获益与付出成本;四是口头重要承诺必须以书面文字明确约定。

刘女士可以在确保了商家会送或者是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再购买,这需要在购买之前就向卖场促销人员详细地询问具体活动,如果存在疑问的话可以暂时先不买,等了解清楚了再进行购买。关键是,卖场促销活动的内容最好是必须与持有的票据内容一一对应,而且票据上须注明重要信息和商家承诺。

【部门说法】 赠品最好标注在发票上

据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无论是采用口头承诺、店堂告示还是以其他书面形式,对外承诺购物赠送赠品,只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即构成与消费者之间有效的约定。

丰泽工商12315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与购买家电送赠品的活动时,最好要在发票上注明赠品的具体内容,以便于维权。此外,市民要理性参与商家的促销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价格折扣,要考虑促销商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理性购物,在参与活动前应问清规则,对于赠品,除了要求商家提供赠品的有效凭据外,更应当全面检查,一旦遇价格欺诈或产品质量问题时,可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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