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1月22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韩影 本报讯 勿以恶小而为之,此话不假。鲤城一家庭主妇,逛超市时,发现收银台抽屉未锁,顿起贪念,趁人不备,伸出贼手。近日,吴某因犯盗窃罪,被鲤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年近五旬的吴某,家住鲤城,是个家庭主妇。平日里,她喜欢到江滨路附近一超市逛逛。2011年11月的一天上午,吴某照例到这家超市购物,就在付款时,她发现该超市收银台抽屉未关紧,便利用营业员不注意的当儿,窃走抽屉内100元。而后的一周内,吴某又接连两次作案。被店内监控拍个正着。 2011年底,吴某再次来到该超市购物时,被警方逮个正着。法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认错态度良好,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对其使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