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1月22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新华 本报讯 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于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最显著的特点是规定个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授权。 这项标准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有特定、明确和合理的目的,并在个人信息主体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在达成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之后删除个人信息。 标准将个人信息分为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并提出默许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对于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只要个人信息主体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便可收集和利用。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则需要明示同意。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