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年1月24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XZA15版:福建新闻-厦龙

  1. 版面导航
2013年1月24日
http://www.hdmnw.com          闽南网

捡到卡 取光钱 虽退还 仍判刑

N通讯员 罗礼发 付增明 本报记者 戴敏

本报讯 去年3月3日下午,王某去自动柜员机办理业务时,却意外“捡到”了他人遗忘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一时心生贪念,就分7次从卡内取走现金12000元。一个月后,经受不住内心煎熬的王某在外出打工前,通过其母亲将银行卡和取出的12000元钱通过银行找到了失主王某,同时也取得了失主王某的谅解。去年8月14日,被告人王某自动到长汀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酌情考虑王某的行为后,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