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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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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杨炳坤 本报讯 近日,漳浦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捕林某清。 林某清是漳浦某禅院住持,1月12日下午2时50分许,他开车自县城沿国道324线往漳州方向行驶,至长桥路段时拿出手机打电话,并行驶在慢速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由于电话没打通,林某清准备向左变更至快速车道,于是转头看左侧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而没有注意前方路面情况,导致车子撞向前方的摩托车,致该车上4人受伤,其中,年仅3岁的郑某萍和14岁的黄某经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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