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昨日,长泰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10月22日,在长泰陈巷镇一汽车维修厂,薛某将自己的无牌大货车倒车进厂维修时,碰撞到一辆厦门牌照的大货车,使该车向前行驶并碾压车底的维修工人于某,致于某当场死亡。案发后,薛某主动投案,并与于某的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经济损失25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