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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0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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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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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女友回家过年致其怀孕
江苏男子赔偿3000元

N现代快报

本报讯 今年38岁的江苏徐州人高某在家里算是剩男,一直在浙江打工。为此,父母隔三岔五地催高某结婚。无奈之下,高某便租了个“女友”谢某回家过年。几个月后,谢某告知高某自己已怀孕,经调解,男方高某致其怀孕并且人工流产应承担一半以上的赔偿责任。

去年春节前,为了向父母交差,高某发了一则“高价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帖子。在徐州上学的“90后”大学生谢某为赚钱,便应聘了。

在高某家过年期间,两人同居一室,彼此无法控制对方的吸引,很快便越过了“雷池”。几天后,两人各奔东西。几个月后,谢某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只好做了人流手术。她多次电话联系,高某却表示拒绝承担任何费用。今年春节前,得知高某回家,谢某找到了高某。

2013年2月16日,谢某到徐州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帮助,律师告知男方高某,对方怀孕并且人工流产是彼此的共同行为所造成。最终双方当场达成协议:高某承担一半以上的责任,赔偿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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