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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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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开展对失独家庭帮扶救助的实施意见》,实施多项新政对失独家庭开展帮扶救助,从经济帮扶到心理安慰,提高失独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石狮被认定为失独家庭,将一次性获得3万元的慰问金。年龄在49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在目前每人每月补助40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0元。同时,建立失独家庭特殊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原则,安置在敬老院生活。失独家庭优先享受生育关怀紧急救助;优先安排创业就业培训,特殊扶助标准提高后,已享有的社会福利政策继续享受。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组建心理辅导队伍,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治疗。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并为其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鼓励失独家庭收养、领养、过继子女,并在办理手续时提供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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