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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6版:闽南新闻-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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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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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空壳公司相互担保 骗取银行汇票1.6亿

N本报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

本报讯 因为公司亏损,厦门的洪某便想了歪道,注册了十几家空壳公司,再骗亲友们签字,让亲友们成为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洪某再利用这些公司相互担保,骗取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6亿元。日前,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昨日生效。

洪某本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开始,他陆续向几个朋友高利借款。因经营不好,没有赚到钱,却要支付高额利息,公司始终处于亏损状态,洪某愁眉不展。由于在信用社办理银行业务,他便想到利用银行汇票的形式,借用银行的信贷资金周转一下。洪某便注册了十几家空壳公司,随后和亲朋好友商量,说因公司业务需要,想借用他们名义担任相关职务。亲友应允并在任职资料上签名,因此洪某的亲友便成了十余家空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洪某便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额度。

洪某还用自己控制的其他公司作为出售方,和这些汇票申请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之后就拿着这些购销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洪某就拿到黑市上贴现。

2011年3月至10月间,洪某采取上述方法先后申请十余张承兑汇票,票面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不等,金额共计16570万元。

2011年11月,洪某的亲友林某和蔡某发现不对,请教了律师,知道洪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因此在2011年11月24日当天,林某和蔡某以有事情要商量约洪某在其办公室会谈,随后报警,洪某当场被抓。法院认为,洪某以欺骗手段取得原厦门市某信用社票据承兑,票面金额达1657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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