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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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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叶培彬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于近日下发,工商部门将全部停止收取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含2012年受理登记2013年发放证照的登记事项),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至此,涉及工商部门的所有行政事业型收费已全部停收。按照往年的收费额度,此举每年将为泉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去3200万元。 “只要是在2013年1月1日之后获批注册的企业和个体户,该费用都不再收取,以获批的时间为准。”泉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该文件下发之前,他们已于2013年年初下发预通知,让办理注册登记的工商部门先行暂停收取这两项费用。据悉,按照此前的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的费用是20元/户,企业则按注册资本多少来定,但最低收费标准为50元/户,其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0.08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不再加收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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