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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3版:闽南新闻-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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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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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厦门大幅度提高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中山路商圈每小时收费10元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实习生 陈思宇 通讯员 龚晓凤

本报讯 今后,在厦门中山路商圈等地方,开车去购物可能会比打的费更高。今日起,厦门市占道停车泊位一类收费标准从停放一小时以内收费5元提高到10元,二类收费标准从停放两小时以内收费5元提高到一小时5元。取消占道停车10分钟以内免费的规定,实行即停即收。

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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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路段:中山路商圈支路、大同路、开元路

收费标准:1小时以内收10元,超出后,每半小时加收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24小时内最多60元

2

二类路段:禾祥、江头商圈

收费标准:1小时以内5元,超出后,每半小时加收3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24小时内最多40元

3

三类路段:城乡接合部及车位不紧张路段

收费标准:4小时内5元,超出后,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不超过10元,有的路段只要车辆按位停放也可实行免费

注:夜间免费时段不发生变化,占道停车泊位实行即停即收,但即停即走车辆不得收费

窘境>>

配套车位不足

截至去年11月的数据显示,厦门全市现有机动车保有量为90.8万辆,其中小型汽车50.7万辆,小型汽车拥有率达12.7辆/百人,百人拥车率已为全省第一,全国前列,超过香港9辆/百人的水平。

而岛内思明、湖里两区的收费停车泊位数只有近19万个,岛内每天有近20万辆车“无家可归”,违章停放现象严重,车位供需失衡的矛盾越发突出。

措施>>

提高车位周转率

占道停车泊位的周转率低与收费标准是相联系的,现在基本上是5元停半天一天,长时间占用停车资源。占道停车泊位自去年7月1日实行收费以来,道路停车泊位停车难的问题有所缓解,但与车位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是车位周转率较低,“死车”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全市停车位周转率平均不到1.5车次,收费标准最高(每小时收费5元)的中山商圈车位周转率也不到2.5车次。如果车位周转率进一步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将得到进一步放大,停车难的问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

目标>>

抑制汽车消费的过快增长

占道停车泊位是为缓解停车难的权宜之计,实行高收费是对占用道路资源成本的补偿,是各国停车资源紧缺中心城市的通行做法,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此来抑制汽车消费的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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