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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8版:漳州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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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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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首位全国优秀法官,芗城法院黄志丽:
让法律升温,唤道德回归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戴江海 通讯员 彭满荣 文/图

本报讯 法官身负着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义务,而只有让法律有温度,才能召唤道德回归。

她这样说的,也这样做的,并坚持着。她就是芗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2月26日,黄志丽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在最高人民法院接受表彰(本报2月27日A8版报道)。全省有法官9000多名,全国的法官数量达到20余万名,但全国优秀法官只有100名,黄志丽就是这100名中的一员,她是漳州首位全国优秀法官。

从业后的首起案件 劝和失败的离婚案

2001年的一天,一对教师老夫妻向法院申请判决两人离婚,这是黄志丽转为助理审判员办的第一起案件。

女方说,他们是1969年结婚的,那时结婚送礼流行送生活用品,如热水瓶、毛毯、脸盆等,送礼者会在礼品上写上“祝贺某某与某某结成革命夫妻”,送给谁的,谁的名字就在前面,但偏偏有一个脸盆、杯子、热水瓶没有标注,两人在新婚之夜为物品的归属吵了一架。

黄志丽试图调解,说那都是陈年芝麻小事。女方又说了另一件事,1972年春节为祭拜灶王爷,丈夫买了两颗红枣放在桌子上,结果换衣服出来时发现红枣没了,她说是小孩吃了,丈夫却不信,为此冤枉她30年,让她耿耿于怀。最终,劝和无望,两位老师离婚。

两位老师是因为日积月累的小事而结束婚姻的,黄志丽意识到,作为一名民事法官,自己每天面对的都是家长里短的不稳定因素,而这些小小的因素,都可能引起一个家庭的崩溃。

庭审双方扭打起来她劝架双手被咬伤

2010年夏天,黄志丽已经是审判员。

一天,她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一方是婆婆、小姑,一方是媳妇、小姨。进入辩论程序时,双方竟扭打推搡起来。黄志丽想拉开双方,不想两只手臂分别被婆婆和媳妇咬了一口,血当场流出来。黄志丽忍住疼痛,擦掉血迹后继续劝解双方,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看在法官被她们都咬一口的份上,坐下来好好谈。她本以为当天不会有结果,不想婆婆称冲着法官说的话愿意让步,最终案件当天成功调解。

黄志丽深知,对于离婚案,单纯的判决,负面影响依旧存在。这些年,她办理的离婚案调解和好率超20%,这在法院系统是个很难达到的数据,而调解和好一件离婚案,所花费的时间是判决不准离婚的8倍以上。

首设法官工作室年受理263件案

2011年9月,因高空作业失足坠落,腰椎严重受伤的许某被妻子和弟弟丢在雇主的办公桌上。黄志丽赶到现场后,没有急着审案,而是当着许某妻、弟及雇主的面,不畏辛苦为他擦汗、喂食后,才开始和许某妻、弟以及雇主交谈。谈话持续了6个小时,许某妻、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流下愧疚的泪,愿将许某接回家中照顾,而雇主也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并于第二日支付全部赔偿款。

尽心尽力以情动人,黄志丽用自己的行动,展现着法律的温度,挥洒着人性的温暖。2012年,全省首个以法官个人名义设立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先行先试,很多人慕名上门求助,纠纷止于此。仅去年,工作室就受理263件案件,而这些都没有统计进入黄志丽的日常工作量里,她在一年审结626件案件的空隙,默默做着这份便民延伸工作。

每个案件都折射出社会道德缺失的某一面,婚姻案件,折射的是夫妻忠诚互相扶持义务的缺失;借贷案件,折射的是社会诚信的缺失;赡养抚养案件,折射的是中国传统尊老爱幼的缺失;邻里纠纷案件,折射的是温良恭谦美德的缺失。法官身负着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义务,法官不仅是法的艺术,还是与人沟通的艺术,法律的落实具体还是靠人,而只有让法律有温度,才能召唤道德的回归!

——黄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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