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表彰 “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 “十佳消防好警嫂”
本报讯 3月5日上午,泉州市双拥办、团市委、市妇联、军分区政治部、消防支队联合表彰第二届泉州市“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和“十佳消防好警嫂”。
泉州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称号,有着优良的双拥工作传统。长期以来,市双拥办在科技拥军、军地两用人才培养,团市委在省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市妇联在“三八红旗手”评选,军分区在军民共建“三挂钩”先进集体评选中,均给予了消防支队大力的支持,全市消防官兵均以这次表彰为契机,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泉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再立新功!
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和“十佳消防好警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评选活动,是市双拥办、团市委、市妇联、军分区授予消防官兵及其家属的殊荣,自2010年起,每两年一届。
泉州消防排查危化品单位火灾隐患
本报讯 为有效防范危险物品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泉州市消防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此次整治的重点为辖区内的大型化工生产企业,液化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存储单位,树脂、印染、化纤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单位,油漆、溶剂、化工原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经营单位等。整治过程中,各级消防部门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生产、存储、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
德化一包装厂未验收擅自投用被罚
本报讯 近日,位于德化县城东工业区的一包装材料加工厂,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消防大队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3万元。消防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包装材料加工厂所在建筑层数5层,未经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台商投资区消防 进村宣讲防火知识
本报讯 日前,台商投资区消防大队组织消防官兵及宣传人员到张坂镇张坂村摆摊设点,耐心地向前来咨询的村民讲解介绍新《福建省消防条例》和日常防火、灭火知识,并发放《条例》读本,《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手册、宣传单等各类消防安全知识资料。
泉港教职员工 学消防安全知识
本报讯 日前,泉港区消防大队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组织全区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广大教职员工共50多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重点就学校日常防火排查、火灾的预防、初起火灾扑救、日常宣传、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学习。
N通讯员 洪水敬 吴文霞 陈水秀 郭云霞 陈小琴 林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