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石井镇村民洪永勤于2010年9月20日5时许在南安市石井镇岑兜村大路西49号门口发现并抱养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女性弃婴,于当日报警:南安市公安局溪东边防派出所,电话:0595-86069110。现因小女孩已到上学年龄,户口迟迟未能入户籍登记,现要办理户籍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人:洪永勤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