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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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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旅游局发布“3·15”旅游安全出游提示:到旅行社报名出游,若行程表中有“等同、准星级、同级、待评”等星级酒店,应与旅行社明确;市民应谨防“港澳游”低价奖券。 游客出游要选择持有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合法旅行社。出游前须签好旅游合同,合同或行程表中有“相当、等同、准星级、同级、待评”等模糊用语,需谨慎签约,向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清楚后再签。 选择旅游线路要看清“含金量”,同一旅游线路,由于参观景点、住宿标准、用车、餐饮消费档次不同,报价必然有较大相差。有的旅行社在线路报价中只包含景区第一道门票费用;有的旅游线路中没有将旅游目的地的知名景区、精华景点列入其中,只让游客看一些免费的景点。因此,游客不能一味选择低报价的旅行社出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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