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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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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昨日,厦门市组织部新出台了《厦门市建设区域性人才市场暂行办法》,将大力支持人才服务机构吸引高端专业人才。 厦门将鼓励高资质、高水平、高信誉的品牌机构进驻参与延揽紧缺专业人才。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人才服务机构,经审查评估、年度考核后,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其当年度地方税收贡献的50%予以返还补助。经市组织、人事行政部门确认,符合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条件要求且在名额内的,给予人才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3000元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给予1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台湾专才给予5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入选市“双百计划”、省“百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等引才计划的人才,分别按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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