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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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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 本报讯 为了骗钱,刘某处心积虑,花了大量心思做准备工作,购买作案工具、联系并租用网络电话平台,“忙”不过来时还拉上当时仅19岁的儿子帮忙,共骗得4万余元。 日前,刘某因犯诈骗罪,被思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刘某的儿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安溪男子刘某今年42岁,跟儿子租住在集美区后溪镇一出租房。去年3月至4月,他通过“霸者”网络电话平台给被害人发送诈骗语音电话,电话里谎称被害人名下的邮包内有违禁品已被查出,需要用钱“买通”才可幸免于难。刘某叫上儿子来帮忙接听电话,联系被害人。一个多月间,共诈骗4起,骗得46683.01元。 去年4月28日,刘某和他儿子被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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