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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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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林采 钟蕾 本报讯 在朋友家借住却劣性不改,将朋友邻居的手机偷来拿去抵债,哪料,债主竟是朋友的朋友,手机被失主撞见后报警。昨天,建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今年1月初,张某到朋友温某林家借住。没住多久,张某就发现朋友家的钥匙能开隔壁邻居郑某清家的门,于是,趁郑回乡下之机,打开他的门,偷走三部手机。2月3日,郑回家发现手机不见,怀疑是借住的张某偷的,便于当晚与温一同去质问张,次日,张便消失不见踪影。2月7日,温发现郑被偷的一台iPhone1手机居然在自己的一位朋友手中,经了解,是张某因为欠钱而抵债给他的。3月5日,温在网吧遇见张,便叫来郑一同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当场将其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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