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锡银
本报讯 省物价局消息,今日零时起,国家发改委下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我省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9660元/吨调整为9350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8830元/吨调整为8530元/吨。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汽、柴油质量与体积换算系数确定方法》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结果,确定我省成品油吨与升折算系数为,90号汽油每吨折算成1350升、93号汽油每吨折算成1332升、97号汽油每吨折算成1318升、0号柴油每吨折算成1168升。
据此换算,93号汽油由7.65元/升下调至7.44元/升;97号汽油由8.14元/升下调至7.95元/升;0号柴油由7.53元/升降至7.30元/升。
据了解,目前,我省成品油执行全省统一价,但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